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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19-11-2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批复
滨政字〔2019〕154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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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滨州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请示》(滨水发〔2019〕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滨州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你局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个责任”,制定有关政策,建立推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三、请你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任务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方案》落实工作的督导调度,推进两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